招工时宣称的“文字编辑”变成了招生联络员,上班一周后,自己的手提电脑和手机竟被老板偷偷拿去抵了债,打了近一个月的工,工资却没有着落。日前,咸宁学院一名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向记者反映此事时大呼吃了“闷亏”。
7月8日,咸宁学院大二学生王浩受聘咸安施某办的公司当“文字编辑”。当王浩来到位于咸安区南山的公司上班时,发现该公司竟租用的是私人居民房,而且所招的“文字编辑”也变成了招生联络员。自知上当,王浩正准备离开,但老板施先生承诺:“在这里上班,包吃包住,月薪500元,按月发工资。”想到暑期工作不好找,王浩也就答应了下来。
7月14日,当王浩外出办事回办公室时,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小灵通不见了。后来才获知是老板施某将笔记本电脑和小灵通按2000元的价格给人抵债了。施某承诺一周后定将笔记本和小灵通奉还王浩。
8月6日,眼看老板施某的承诺一直不兑现,气愤的王浩向咸安区法律中心求助。该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王浩报警。后在警方追究下,施某才于当晚将王浩的笔记本电脑和小灵通归还,并承诺3天后发放王浩及其他大学生的工资。但直到昨日,王浩等人的工资仍无着落。